2007年9月9日 星期日

逛街

  最近喜歡上逛街,特別是逛很久的街。原因是因為把逛街當成是運動的一部分,然後找朋友一直走著,還可以說話,再者就是可以看著琳瑯滿目的商品,當作欣賞不同的風景,不知不覺忘了腳下不住的酸痛.

  再者就是打發掉自己心裡煩悶已久的情緒,透過一種無意識卻重複著節奏的動作,大部份都是規律地起伏著,然後等到一身疲累地回到家裡,全身卻還是熱騰騰地,像是打了一場仗回來。那工作上的,學業上的,心情上的一些打結在一起的,突然被丟了好遠,誰在乎呢?

  有時候只想讓自己像是洩了氣的氣球攤成一地,你難道不知道,頹廢風正當紅嗎?

  野蠻女友的男主角對他這麼交代著:

  「如果她打你,你要裝作很痛的樣子;如果她打的很痛,你要說一點都不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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